按Enter到主內容區
:::
現在位置 首頁 > 便民服務 > 常見問答(戶政FAQ)
  • 友善列印
  • 回上一頁

戶長如係查尋人口,戶口名簿遺失,應如何辦理補發?

得由其戶內人口推定或以家中最尊輩者申請變更戶長,於變更戶長後再由戶長依據戶籍法第63條第二項規定向戶政事務所申請補發。
  • 市府分類: 一般行政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 2019-08-15
  • 發布日期: 2012-07-20
  • 發布單位: 臺中市中區戶政事務所
  • 點閱次數: 44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