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門牌編釘及證明

類別 門牌編釘
申請人及應繳證件(均須正本) 一、初編:
由房屋所有權人、起造人攜帶下列證件至
門牌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:
(一)申請人國民身分證、印章(或簽名)。
(二)建造執照或自用農舍建造執照、建物位置圖(藍曬圖、大樓應檢附各樓層平面圖)、建物平面設計圖(藍曬圖、大樓應檢附各樓層平面圖)、地籍配置圖各乙分、建管單位核發編訂門牌同意書(有拆除執照者附影本一份)。
(三)委託他人申請者應另附委託書(國外作成之授權書須經駐外館處驗證,大陸作成之委託書應經海基會驗證)、受委託人國民身分證、印章(簽名亦可)。
二、增、併編:
由房屋所有權人攜帶下列證件至門牌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:
(一)申請人國民身分證、印章(或簽名)。
(二)建管單位核准函(核准變更之使用執照及附表)、經主管建築機關核可並蓋核准戳記之建物平面圖(應施工完竣)、房屋所有權證明文件。
(三)委託他人申請者應另附委託書(國外作成之授權書須經駐外館處驗證,大陸作成之委託書應經海基會驗證)、 受委託人國民身分證、印章(簽名亦可)。
三、違章建築:
由房屋所有權人攜帶下列證件至門牌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:
(一)申請人國民身分證、印章(或簽名)。
(二)房屋所有權人土地所有權證明文件、地籍圖、建管單位分區使用證明書、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書、居住事實切結書、餐廳、大門、臥房、客廳、廚房、衛浴之照片。
(三)委託他人申請者應另附委託書(國外作成之授權書須經駐外館處驗證,大陸作成之委託書應經海基會驗證)、受委託人國民身分證、印章(簽名亦可)。
申辦期限 3個工作日完成編釘
注意事項 一、原編釘之門牌脫落、遺失或損毀不堪使用者,應申請補發或換發。
二、門牌號碼尾數為「4」,可憑房屋所有權狀或當年度房屋稅單申請更改。
三、初編門牌應於鷹架拆除後提出申請。
四、規費:初編/增編/改編/併編證明書每戶20元、門牌每面60元。
類別 門牌證明
申請人及應繳證件(均須正本) 由房屋所有權人、管理人、起造人、現住人攜帶下列證件至門牌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:
(一)申請人國民身分證、印章(或簽名)。
(二)房屋所有權狀或繳納房屋稅憑證(最近一期之房屋稅單)或房屋使用執照。
(三)委託他人申請者應另附委託書(國外作成之授權書須經駐外館處驗證,大陸作成之委託書應經海基會驗證)、 受委託人國民身分證、印章(簽名亦可)。
申辦期限 隨到隨辦
注意事項 規費:門牌證明書每戶20元。
類別 補、換發門牌
申請人及應繳證件(均須正本) 由房屋所有權人、管理人、現住人攜帶下列證件至門牌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:
(一)申請人國民身分證、印章(或簽名)。
(二)房屋所有權狀或繳納房屋稅憑證(最近一期之房屋稅單)或房屋使用執照。
(三)委託他人申請者應另附委託書(國外作成之授權書須經駐外館處驗證,大陸作成之委託書應經海基會驗證)、 受委託人國民身分證、印章(簽名亦可)。
申辦期限 隨到隨辦(門牌須依廠商批次製作,約1~2個月左右可領取)
注意事項 規費:門牌每面60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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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市府分類: 戶籍兵役,一般行政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 2023-08-17
  • 發布日期: 2014-09-26
  • 發布單位: 臺中市中區戶政事務所
  • 點閱次數: 2386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