無生父認領者:從母姓,攜帶出生證明書、戶口名簿、申請人國民身分證、印章到戶政所辦理。 有生父認領者:由生父母攜帶國民身分證、出生證明書、戶口名簿、子女從姓約定書(父母雙方約定)、認領同意書到戶政所辦理。(以上文件均指正本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