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Enter到主內容區
:::
現在位置 首頁 > 便民服務 > 常見問答(戶政FAQ)
  • 友善列印
  • 回上一頁

請問非婚生子女(未婚生子)應如何辦理出生登記?

  1. 無生父認領者:從母姓,攜帶出生證明書、戶口名簿、申請人國民身分證、印章到戶政所辦理。
  2. 有生父認領者:由生父母攜帶國民身分證、出生證明書、戶口名簿、子女從姓約定書(父母雙方約定)、認領同意書到戶政所辦理。(以上文件均指正本) 
  • 市府分類: 一般行政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 2019-08-15
  • 發布日期: 2012-07-20
  • 發布單位: 臺中市中區戶政事務所
  • 點閱次數: 88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