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申請方式:可由戶長親自或以書面委託他人,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補發。 二、應備證件: (一)親自申請:戶長國民身分證及印章(或簽名)。 (二)委託申請:委託書、受委託人之國民身分證及印章。 (三)規費:新台幣30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