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《公益揭弊者保護法》已於民國114年7月22日施行。該法專為保障我國泛公部門(含公務機關、國營事業及政府控制之事業、團體或機構)的揭弊者而制定。法案核心為提供「3保1減」的權益保障措施,包括身分保密、工作權保障、人身安全保護以及責任減免。同時,該法也規範了受理揭弊的機制、獎勵措施,以及對洩漏揭弊者身分者予以刑事處罰。
詳情請參閱法務部廉政署「揭弊者保護專區」網頁。
《公益揭弊者保護法》已於民國114年7月22日施行。該法專為保障我國泛公部門(含公務機關、國營事業及政府控制之事業、團體或機構)的揭弊者而制定。法案核心為提供「3保1減」的權益保障措施,包括身分保密、工作權保障、人身安全保護以及責任減免。同時,該法也規範了受理揭弊的機制、獎勵措施,以及對洩漏揭弊者身分者予以刑事處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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